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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协议没有给补偿金还有效吗?律师教你怎么操作才不违法
时间: 2022-08-03 11:26:05
浏览次数:1409
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都非常注重对公司技术秘密的保护,公司研发一项技术需要投入大量时间、金钱,而当这项技术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时,一旦掌握该项技术秘密的员工跳槽到与本公司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公司后,将会使公司好不容易研发出来的技术被其他公司使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了公司可以与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约定竞业限制,即员工离职后在约定时间内不得去竞争对手公司上班,公司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应当按月向员工支付补偿费。因深圳地区关于竞业限制有特区条例特殊规定,本文主要面向在深圳企业上班的劳动者。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也可单独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只要公司与员工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只要该竞业限制约定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则各方均受约束。公司必须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补偿费,如公司没有按月支付补偿费,则公司构成违约,那么问题来了,当公司违约不按月支付补偿费时,劳动者能不能直接到公司竞争对手公司上班?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2019修正)》第二十五条这样规定,竞业限制补偿费应当在员工离开企业后按月支付。用人单位未按月支付的,劳动者自用人单位违反约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尚未支付的经济补偿,并继续履行协议;劳动者未在三十日内要求一次性支付的,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如公司违约不按月支付补偿费时,劳动者要注意,如果想要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部补偿费的,一定要在公司违约之日起30日内发函通知公司一次性支付并保留通知证据,如劳动者没有在30日内要求公司一次性支付的,则劳动者丧失要求一次性支付的权利。在公司违约超过30日后,劳动者既可以选择通知公司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并要求公司按月支付补偿费。
在公司发生违约后劳动者想去竞争对手公司上班前应该怎么做?一定要先通知到公司合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后才能到竞争对手公司上班,千万不能未经通知解除直接到竞争对手公司上班,否则可能引发公司高额索赔。因为虽然公司违约,但竞业限制协议在未合法解除前仍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此时如劳动者直接到竞争对手公司上班那劳动者构成违约,这时劳动者可能就需按约定违约金向公司支付,从目前司法实践案例来看,公司就劳动者违约约定违约金是极高的,从法院判决来看法院支持的违约金几万、几十万、上百万都有,所以劳动者千万不要冒险,虽然公司违约,但也必须先通知公司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保留好相关通知证据后才能到竞争对手公司上班,也要特别注意必须是在公司违约超过30日后才能通知解除,如在公司违约之日起30日内就通知解除的则会构成违法解除。
约定了竞业限制的劳动者千万不可贸然行事,可能一不小心一个错误操作不仅之前的班都白上了,还要背上巨额债务,建议先咨询律师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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