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法宝律师就给你们捋一捋,到底不还钱会被“限高”还是“失信”!
“失信”,针对的是“有钱却故意欠钱不还”的被执行人;而“限高”针对的是“没钱还”的情况。
至于“限高”,一般来讲,只要被执行人不履行完毕,对他的“限高”没有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违反限制消费令时,便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失信”和“限高”的适用对象有所不同。单位被“限高”,其法定代表人必被“限高”;单位若“失信”,其法定代表人不必为单位的失信行为“买单”。
(4)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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