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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说假话怎么处理?5种行为负刑事责任
时间: 2021-12-29 11:36:53
浏览次数:3371
近日,某公司因在法庭上虚假陈述被法院处以50万的罚款刷爆了法律人的朋友圈,来看看,究竟某公司是做了什么事情才导致这样的法律后果。
案情回顾:
2019年7月,某公司作为原告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700万元及利息等,2020年1月福田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次庭审被告缺席,庭审调查中某公司称仅收到还款10万元;2020年6月福田法院对该案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本次庭审被告出庭并提交了已还款300多万的凭证,某公司当庭确认,并于庭后向法院提交情况说明确认被告已还款500多万元。
法院认定:
对原告某公司的上述行为,福田法院认定其在第一次庭审中存在虚假陈述,因此对其作出50万罚款的处罚决定。某公司不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中院认为某公司以遗忘为由对被告还款情况未如实陈述难以令人信服,认定某公司隐瞒被告还款情况存在主观恶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法庭秩序,妨害法院公正审理,因此中院对福田法院罚款50万的决定予以维持。
法院作出的罚款决定依何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在诉讼中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法院审理的,法院应当对虚假陈述当事人进行处罚。
罚款可罚多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现在借款案件越来越多,有些当事人可能没有请律师自己去法院起诉,抱着侥幸心理在起诉时没有如实将借款人已还款项全部予以扣减,想着开庭的时候借款人要是不出庭那可以让法院判多点,即使开庭时借款人出庭那就承认还款情况并想个理由解释一下就好,这种做法是完全不可取的,极有可能会被法院认定虚假陈述从而处以罚款。
所以诉讼一定要基于事实,千万不能作虚假陈述,除此外,还有下列这些行为也千万不能有,否则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如构成犯罪的,会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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