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建筑工程发包人有这5个义务

时间: 2021-08-30 15:35:40浏览次数:1301
建筑工程中的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与建设工程相关的纠纷在现实生活中也不少,包括拖欠工程款之类的。那么建筑工程发包人的义务主要是什么?下面法宝在线的建筑工程律师来给大家详细介绍。
恶意拖欠工程款怎么要回钱?建筑工程发包人有这5个义务
建筑工程发包人的义务主要是什么
1.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2.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3.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5.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发包人、承包人和分包人的区别:
1.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2.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法》)、施工人(《合同法》)。

3.分包人是指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一般指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施工或劳务作业方面承接工程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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