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法宝基金
法宝共享
法宝模式
合作共赢
公益服务
免费咨询
法宝案例
外聘专家
法律与生活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400-6160-111
你有法宝 我有法宝 大家的法宝
首页
关于法宝基金
法宝共享
法宝模式
合作共赢
公益服务
免费咨询
法宝案例
外聘专家
法律与生活
联系我们
法律与生活
法律知识资讯
法律与生活
今日法宝
法律与生活
法律知识资讯
法律与生活
今日法宝
热门文章
民间借贷债务人欠钱不还,律师为什么建议你要尽快起诉?
不用律师可以自己起诉吗?自己打官司的5个关键点要懂!
房屋纠纷怎么打官司?除了6大证据,还有3点不可忽视
民间的借贷怎么打官司6种情形,有借条也赢不了!
借出去的钱借条丢了怎么办?6个可以形成证据链的取证思路
欠款拖欠多久可以起诉?起诉老赖还钱的3步流程
熟人借钱没打借条赖账怎么办?在微信上收集证据,只要3步
欠债打官司需要多长时间?4种合法的快速追债方式
法律与生活
首页
>
法律知识资讯
>
法律与生活
借钱口头约定利息有效吗?只要有这个,法官就认可
时间: 2022-07-08 11:46:51
浏览次数:1693
在借款案件中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明确约定了利息,在借款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支持约定利息,但支持的利息不能超过法定利息上限。而法院支持利息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明确约定,一般这种明确约定表现在通过借条方式确认下来,如果有约定利息但约定不明就会视为无利息。而因为很多出借人对法律规定都不了解,以为事实上有约定利息就可以了,所以常会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要求借款人打借条,对于借款利息也只是口头约定,导致案件起诉到法院后难以证明存在利息的约定。那口头约定的利息法院支不支持?
下面这个案件是法宝律师承办的一个案件,没有借条,口头约定了利息,客户在委托法宝律师后我们帮其固定了证据,最后法院支持了我们客户全部诉讼请求。
王某与张某是认识了几十年的朋友关系,2015年3月至2017年6月期间张某陆续向王某借款做生意,每次借款10万元合计借款130万元,借款时张某与王某约定好借款利息按月2%计算,每次王某实际交付的借款本金预扣了当月利息,因为对张某的信任也碍于面子不好意思让张某打借条,所以两人都是通过面谈或电话方式沟通未有利息约定凭证,而张某自借款后也一直按约定利息每月向王某付息,但2020年3月张某开始有违约迹象了不再按约定每月足额付息,而是经过王某多次催款才付一部分。
在还没跟张某闹掰下王某找到了法宝律师,听完王某陈述,就现有证据起诉至法院利息不被支持的风险较大,法宝律师马上帮王某制定诉讼策略,在张某不起疑心情况下先通过微信与张某就利息存在约定进行沟通,等张某确认后马上起诉。
果真诉讼中张某辩称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利息应当视为无利息,其主张已付款项系还本金。最后法院采纳了我们意见,认为综合张某前期利息支付的规律性、王某每次实际交付借款本金预扣当月利息后实际支付的金额、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形成一个完整证据链,证明双方约定了月2%利息的事实,因此支持了客户王某包括利息在内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上述案件中,法院支持利息最关键在于后期我们帮客户固定的微信证据,通过微信确认双方对每笔借款均约定月2%利息的事实,如果没有这个微信聊天记录,那王某可能会损失100多万。
所以并非一定要有借条载明利息法院才支持利息,如果口头约定利息,出借人有可以证明存在口头约定利息以及利息标准的证据,那利息也是可能会被法院支持的。
法宝在线垫钱打官司,诉讼成本低
诉讼的成本主要在律师费和诉讼费,一般律师的风险代理只是胜诉回款后支付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都需要当事人自己先承担。
针对这种问题,法宝在线通过“先打官司后收费”的颠覆性创新模式,对大额经济纠纷的案件进行垫付费用,垫付款项包括当事人诉讼及仲裁过程中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公告费、评估费和律师费等费用,只在胜诉且回款后才收取费用。败诉或没能成功回款,该笔垫付的费用由法宝独自承担,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法宝在线律师服务平台的在线律师,快速申请案件解决方案:
http://www.fabaofoundation.com/63657.html
下一条:
个人借条怎么打?借条的正确写法应该包含这些
上一条:
私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这5种情形一定要赶紧起诉
电话:0755-25471673
0755-25471602
邮箱:FBfoundation@163.com
Copyright © 2016-2021 深圳法宝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23834号
部分法宝基金律师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20楼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1506房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站前五路111号嘉燕盈汇国际七楼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5号
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昌南大道108号泰壕珑原三期写字楼7-015号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128号联发国际大厦30楼
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阿里地区司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