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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一方借款算共同债务吗?只有这样才能起诉夫妻双方
时间: 2022-06-30 11:51:39
浏览次数:1205
几年前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作了修改,规定:夫妻一方借的钱属于个人债务,其配偶没有连带责任,除非借条上有配偶的签名或配偶自己承认是共同债务或有确切的证据。在现实中,别说借条上有配偶的签名了,很多朋友连张借条都没有,让配偶承认是共同债务更是想都不要想。
阿友找到我们,让我们帮他打官司时说了一个为难的问题,他说:我想把他老婆一起告了,但我没有证据证明这是夫妻债务。
阿友的朋友向他陆续借了4万多元,每次借钱都说几天后还,可每次都没还。阿友多次找人讨债,结果只拿到一张借条,分文未要到。阿友决定起诉解决。
阿友的借条很简单,写着:今借阿友4.3万元,借款人XXX,某年某月某日。就这几个字。
阿友说他要连朋友的老婆一起告了,但从借条上看,没有他老婆的签名,他老婆肯定也不会自己承认。即便朋友借钱的理由是家中急用,可阿友又没有确切的证据,如果朋友和他老婆都否认,法院也不会判是夫妻共同债务。
这些情况阿友都清楚,但他还是想试试,既然他有这个想法,那么我们要做的就是努力帮其实现愿望。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整理证据时,在诸多的证据中我们找到了一条很短的语音,是朋友对阿友说的,大致内容是:你通过微信转账给我,我提现后再转给我老婆。
这条语音可看作朋友老婆使用了这笔借款,可作为证据。当然,对方也可能会说事实上并没有转给老婆,故只有这个证据还是远远不够。但是有一个也总比一个都没有强。
就在证据很不足的时候,我们向法院立案时,还是把阿友朋友老婆一起列入了被告。立案成功后,我们并没有放弃继续寻找证据,通过与阿友的详细交谈,我们了解到他朋友每次借钱的理由都不一样,其中有一次理由是要开店。我们让阿友去打听一下他朋友的店铺情况,在得知店铺名字后,我们查到店铺的法人是他老婆。于是关键的证据找到了。
法律有规定,即便借条上没有夫妻共同签名,配偶也不承认是共同债务,但如果能证明借的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上,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可以让配偶一起偿还。
阿友的朋友借钱时说是为了开店,借钱后店真的开了且店的法人是他老婆,再加上之前阿友也说过,钱提现后再转给他老婆。这足以证明阿友借的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经营的店铺上,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
最后,法院的判决也同我们要求的一样,判定此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他们夫妻俩人共同偿还。
我们在讨债时,虽然很多事情看似不可能,但只要我们用心去做,也有很大机率把它变成可能。虽然现在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很严,但只要我们能找到证据,也可以杜绝借款人逃债。就像阿友的案子,虽然借钱的是老公,虽然老婆全程没出面,但起诉时我们还是可以把他老婆一起列为被告,只要找到证据,官司也是一样打的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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