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快餐式爱情”的年代,闪婚闪离的情况比比皆是,很多人都想在离婚时保护自己的权益,会想方设法、费尽心思想多分点财产。
但是,婚姻法规定,并非所有财产在离婚时都能够分割的,有四种东西,无论如何,对方也拿不走你的!
第一种:你自己的私有物品。
比如说你自己的衣服、鞋子等。
这些东西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都是依你量身定做的,对方要了也没有什么用。
第二种:你婚前购买的房子或者车子等。
婚姻法规定,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动产或者不动产,是婚前个人财产,即使结婚了,也不会自动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在结婚前你们办理过公证手续,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第三种:你由于意外事件得到的人身损害赔偿。
这一部分的财产,属于你自己私有的,对方是带不走的。
第四种,通过遗嘱或者赠予获得的财产。
如果你某些产是长辈去世后留下的,那么这部分财产也是属于你自己的,对方也分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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