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代位继承”?必须具备这几个条件!

时间: 2022-02-09 17:36:27浏览次数:1331
很多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此时,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遗产。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什么是“代位继承”?必须具备这几个条件!

关于代位继承,有几点需要注意!


(1)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
只要存在子女的直系血亲,不论是孙子女、外孙子女,还是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或是再下一代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均可代位继承,而不受辈数的限制。

(2)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亲生子女权利相同。
涉及代位继承概念中“子女”的概念均可以适用于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如被继承人的子女,亦适用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或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亦适用于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拟制血亲。

因此,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或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等都可以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多得遗产的情形
第一,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这是养老育幼、照顾弱者精神的贯彻。第二,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这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

(4)代位继承的前提是被代位人存在有效的法定继承权。

对代位继承的性质,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为代位权,即因父或母丧失继承权时,其晚辈直系血亲亦无代位继承权。此时,如果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不再作为法定继承人多分得遗产,而是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适当分给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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