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涨价房东不卖法院怎么判?来看看律师的终极分析结果

时间: 2021-12-09 16:00:13浏览次数:1475
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一直很火爆,房屋的涨跌也牵动着我们的神经。假如签了合同之后房屋的价格大涨,那卖家不是亏大了吗?这种情况卖家能不能主张情势变更,要求更改房屋的价格呢?

有客户咨询:我早年在深圳买了套房子,但为了孩子读书,想换一套学区房。前段时间有个朋友想买我的房子,我们谈了价格之后就签了合同,房子还没过户。但我听说附近要修地铁了,我那一片的房子也涨价不少,发展形势很好,这是我之前没想到的,现在我能不能以情势变更来修改合同,提高房子的出售价格吗?毕竟按原来的价格出卖,我要亏大了!
房子涨价房东不卖法院怎么判?来看看律师的终极分析结果
房屋大涨是商业风险还是情势变更?
商业风险是指交易人在商品经营活动中因为经营的失利而应该承担的正常损失,这是市场风险,一般是可预见的。

而情势变更主要是指合同成立后发生了不可预见的、非不可抗力、商业风险而发生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会对一方明显不公平,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

而房屋的价格大涨可能会超出当事人的预见,但房屋有涨跌是正常的,这是我们能够预见的一种商业风险,以情势变更来主张解除合同或者变更合同,于法无据,实务上往往也不能得到支持。

法宝律师提醒大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出现特殊情况,建议双方先友好协商,切勿主动作出违反合同约定的事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九条的有关规定,如果因为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子的,出卖人可能需要承担双倍返还已付购房款或者说承担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还必须承担‘利息’和‘赔偿损失’两项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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