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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第一步该怎么走?法庭上怎样为自己辩护
时间: 2021-10-15 10:55:00
浏览次数:2070
没有请律师的朋友自己去开庭,往往会紧张到冒汗。都知道发言是该谨言慎行的地方,但究竟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呢?
法律讲究的是证据,但证据也不是平白无故就能被采用的。法律处处讲规则,而民事诉讼的证据也有专属的证据规则。
一、不该说的别说
法律有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销自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的;
(二)自认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的。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撤销自认的,应当作出口头或者书面裁定。
【法宝律师建议】
案件的争议事实,如果不是你自己知道确实是如此,内心真的认可,就不要随便说,法庭不是你家客厅,开口要谨慎。
如果反应过来说错话了,一定要及时提出。当然,能否撤销,得看对方是否同意了。所以每句话请都要经过大脑!
二、该说的一定要说
第四条 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其仍然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
【法宝律师建议】
如果对方说的是你没做过的,说的是对你不利且与事实不符的,一定要及时回应,把你知道的情况告诉法官。
否则,一旦支支吾吾,法官可能会觉得你心虚,从而做出有利于对方的判决。
三、该认的认,不该认的一定不认。
第七条 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有所限制或者附加条件予以承认的,由人民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构成自认。
【法宝律师建议】
说的每句话要谨慎,不要有任何可能造成歧义的地方。
很多朋友身经百战,能言善辩,但是到了法庭,面对陌生的环境和规则,仍然会紧张。如果是重大的案件,建议还是委托律师。毕竟对律师而言,开庭是日常,就不存在紧张的情况。而律师熟练掌握各项规则,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游刃有余、发挥自如。
法宝在线垫钱打官司,胜诉才收费
一般情况下都是委托律师之前都要先给律师费,法宝在线的律师不仅先打官司后收费,胜诉并且回款有才收费,而且对于大额的经济纠纷案件,还帮当事人垫付打官司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执行费等,只要是打官司涉及到的费用,全部垫!败诉或者没有执行到回款,所有的费用当事人不用花一分钱。
垫付费用的对象不止是当事人的案件,如果律师代理的案件当事人拿不出那么多钱来打官司,律师也可以来找法宝为您的当事人垫钱,只要是大额的经济纠纷案件,又是法律不禁止的(有些案件法律明文规定不能做风险代理),我们都可以垫付。“垫资诉讼”的模式,把当事人跟律师的利益捆绑,让律师在代理案件时更加对当事人负责。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法宝在线律师服务平台的在线律师,快速申请案件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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