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法宝基金
法宝共享
法宝模式
合作共赢
公益服务
免费咨询
法宝案例
外聘专家
法律与生活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400-6160-111
你有法宝 我有法宝 大家的法宝
首页
关于法宝基金
法宝共享
法宝模式
合作共赢
公益服务
免费咨询
法宝案例
外聘专家
法律与生活
联系我们
法律与生活
法律知识资讯
法律与生活
今日法宝
法律与生活
法律知识资讯
法律与生活
今日法宝
热门文章
民间借贷债务人欠钱不还,律师为什么建议你要尽快起诉?
不用律师可以自己起诉吗?自己打官司的5个关键点要懂!
房屋纠纷怎么打官司?除了6大证据,还有3点不可忽视
民间的借贷怎么打官司6种情形,有借条也赢不了!
借出去的钱借条丢了怎么办?6个可以形成证据链的取证思路
欠款拖欠多久可以起诉?起诉老赖还钱的3步流程
熟人借钱没打借条赖账怎么办?在微信上收集证据,只要3步
欠债打官司需要多长时间?4种合法的快速追债方式
法律与生活
首页
>
法律知识资讯
>
法律与生活
民间借贷的借条要包含哪些东西?借条的书写格式
时间: 2021-02-20 17:39:26
浏览次数:1658
民间借贷中许多人都在为写借条的正确方法所疑惑,生怕自己写会写错,或者遗漏借条上的信息和重要的相关内容,致使打官司的时候败诉没关系,现在法宝在线的律师来教一教大家如何正确规范的把借条给写好,以防被人给钻了空子。
1. 找一张质量好,厚度合适的纸,易于保存
2. 手写打印均可,手写更好。因为打印易伪造从而容易造成举证困难
3. 最好是借款人手写。因为出借人主张债权举证时拿出的借条上的笔迹如果出自于自己之手易修改从而容易造成举证困难。(如果借款人自己不会手写,也要请其他人代写,出借人不要代写,理由同上)
4. 最好写“借条”不写“欠条”。借条在诉讼时效上和举证难度上都优于欠条
5. 写清楚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法定全名,名字中的字有同音的多种写法的,应与身份证上记载的名字一致,在名字后附身份证号,最好在借条后附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要因为熟识就写小名,以免由于身份信息不明造成债权难以主张
6. 写清楚借款金额的币种、大写和小写。以免金额未写清楚或被涂改造成借款金额不明。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司法实践中一般以大写为准
7. 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借期也要大写)。债的请求权自借条约定的还款日期起三年后(无其他使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事项)消灭;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债的请求权自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20年以后消灭。故无法确定归还日期的,可以不写还款日期。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也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再合理期限内返还。
8. 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写清楚是年利息还是月利息,利息的数额也分别按大写和小写写一遍。未明确约定利息数额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年利率超过24%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9.“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末尾添加内容,同时借条正文和借款人签字之间不留空行。
10.借条末尾日期以下的空白纸张最好裁掉,另外,借条书写中有涂改时,至少应要求借款人在涂改处摁手印,但要求借款人重新书写无涂改的借条则更为妥当。
11.可以约定还款方式,最好是固定的银行账户,方便留证。
12. 双方签名后最好请借款人以右手大拇指在手写的名字上按手印
13.借条书写完成后,为防篡改,借款人可用手机拍照留存,进一步的措施是借款人复印一份留存(并请出借人签注“该借条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官司打输了可以不给律师费吗?
一般情况下都是委托律师之前都要先给律师费,所有官司打输了律师费是不会退还给当事人的。如果有这种担心,可以事先委托律师前找可以接受风险代理的律师。比如说,法宝在线的律师不仅先打官司后收费,胜诉并且回款有才收费,而且对于大额的经济纠纷案件,还帮当事人垫付打官司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执行费等,只要是打官司涉及到的费用,全部垫!败诉或者没有执行到回款,所有的费用当事人不用花一分钱。
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由3-5人的律师团队来帮你打官司,通过团队的分工配合,专业人做专业事,打破个人律师一个人包干,大大小小工作都做,事无重轻一个人包揽,业务领域不专的局面,更大程度的提高胜诉的可能性。
垫资诉讼,当事人打官司的新选择!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法宝在线律师服务平台的在线律师,快速申请案件解决方案:
http://www.fabaofoundation.com/63657.html
下一条:
诉讼离婚需要多久可以离掉?史上最全的诉讼离婚流程及问题
上一条:
欠钱不还的债务纠纷怎么处理?个人债务纠纷律师咨询
电话:0755-25471673
0755-25471602
邮箱:FBfoundation@163.com
Copyright © 2016-2021 深圳法宝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23834号
部分法宝基金律师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20楼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1506房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站前五路111号嘉燕盈汇国际七楼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5号
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昌南大道108号泰壕珑原三期写字楼7-015号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128号联发国际大厦30楼
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阿里地区司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