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法宝基金
法宝共享
法宝模式
合作共赢
公益服务
免费咨询
法宝案例
外聘专家
法律与生活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400-6160-111
你有法宝 我有法宝 大家的法宝
首页
关于法宝基金
法宝共享
法宝模式
合作共赢
公益服务
免费咨询
法宝案例
外聘专家
法律与生活
联系我们
法律与生活
法律知识资讯
法律与生活
今日法宝
法律与生活
法律知识资讯
法律与生活
今日法宝
热门文章
民间借贷债务人欠钱不还,律师为什么建议你要尽快起诉?
不用律师可以自己起诉吗?自己打官司的5个关键点要懂!
房屋纠纷怎么打官司?除了6大证据,还有3点不可忽视
民间的借贷怎么打官司6种情形,有借条也赢不了!
借出去的钱借条丢了怎么办?6个可以形成证据链的取证思路
欠款拖欠多久可以起诉?起诉老赖还钱的3步流程
熟人借钱没打借条赖账怎么办?在微信上收集证据,只要3步
欠债打官司需要多长时间?4种合法的快速追债方式
法律与生活
首页
>
法律知识资讯
>
法律与生活
民间借贷的借条怎么写才有效?少1个字6万元差点要不回来
时间: 2020-05-25 15:45:42
浏览次数:1569
民间借贷多出现在亲人朋友间,因为熟悉信任才愿意出借借款,很多出借人在借款时也没考虑那么多,有些刚好手上有现金或借款人要求以现金方式出借所以是现金交付的借款,在这种现金交付借款债权人手上只有借条这一证据的情况下,起诉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关于现金交付的借款只有借条这一证据,借条的内容可能影响了法官对借款真实性的判断,现我们最常见的借条有写“今借”,还有写“今借到”,虽然只是一字只差,但带来的法律后果完全不一样,看看下面一则案例:
案情:
2015年底,陆某先后3次累计借给王某6.6万元。2016年2月3日,应陆某的要求,王某出具了一份内容为“今借到陆某人民币陆万陆仟元整(66000)”的借条。2016年3月8日,王某通过支付宝向陆某归还5000元,其后未能再还款。陆某多次向王某催要借款未果,遂向海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偿还剩余借款。庭审中,陆某表示放弃利息,只要王某偿还剩余本金6.1万元。法庭上,王某辩称,他虽然出具了借条,但是没有实际收到借款,其向陆某支付的5000元并非归还本案借款,而是归还其之前欠陆某的5000元借款。
裁判观点:
海安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陆某向王某分3次支付小额借款,王某向陆某出具借条,符合民间借贷正常交易习惯,王某在借条上特地明确载明“今借到”,且在出具借条后一个多月时间,归还陆某5000元。对此,王某虽然主张其未收到案涉借条中载明的借款,但其未能合理解释为何在未收到借款的情况下即出具借条以及为何未收回借条,同时其称所还的5000元借款是偿还以前的借款,也未能举证证明,故应当认定双方民间借贷关系成立有效,遂判决王某归还陆某借款本金6.1万元。王某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
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要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不仅要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合意,还要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的事实,借条如果写“今借”只能说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但不能证明款项已实际交付;但借条如果写了“今借到”,不仅可以证明双方的借贷合意,同时也可以证明借款人已实际收到了借款。但不是所有只交有“今借到”的借条法院都会支持,对于大额借款中只有借条这一证据则需要对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出借人是否具有相应的出借能力、借款方式、走款途径等,通过生活经验法则进行审查。所以律师建议借款最好不要现金出借,尽量通过银行转账,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别让“老赖”赖你上百万!法宝在线垫钱帮您打官司
法宝在线通过“先打官司后收费”的颠覆性创新模式,对大额经济纠纷案件进行垫付费用,垫付款项包括当事人诉讼及仲裁过程中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公告费、评估费和律师费等费用,只在胜诉且回款后才收取费用。败诉或没能成功回款,该笔垫付的费用由法宝独自承担,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其实,打官司不可怕,花钱还输了官司才可怕!
如果您现在正遇到法律纠纷的烦恼,一定要联系法宝在线律师,因为找法宝律师没有诉讼风险——案件不赢不收取任何费用!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法宝在线律师服务平台的在线律师,快速申请案件解决方案:
http://www.fabaofoundation.com/63657.html
下一条:
工程款要不回来怎么办?律师总结了这8种催款方式
上一条:
民间借贷打官司没借条需要哪些证据?电子证据有效吗
电话:0755-25471673
0755-25471602
邮箱:FBfoundation@163.com
Copyright © 2016-2021 深圳法宝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23834号
部分法宝基金律师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20楼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1506房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站前五路111号嘉燕盈汇国际七楼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5号
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昌南大道108号泰壕珑原三期写字楼7-015号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128号联发国际大厦30楼
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阿里地区司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