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法宝基金
法宝共享
法宝模式
合作共赢
公益服务
免费咨询
法宝案例
外聘专家
法律与生活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400-6160-111
你有法宝 我有法宝 大家的法宝
首页
关于法宝基金
法宝共享
法宝模式
合作共赢
公益服务
免费咨询
法宝案例
外聘专家
法律与生活
联系我们
法律与生活
法律知识资讯
法律与生活
今日法宝
法律与生活
法律知识资讯
法律与生活
今日法宝
热门文章
民间借贷债务人欠钱不还,律师为什么建议你要尽快起诉?
不用律师可以自己起诉吗?自己打官司的5个关键点要懂!
房屋纠纷怎么打官司?除了6大证据,还有3点不可忽视
民间的借贷怎么打官司6种情形,有借条也赢不了!
借出去的钱借条丢了怎么办?6个可以形成证据链的取证思路
欠款拖欠多久可以起诉?起诉老赖还钱的3步流程
熟人借钱没打借条赖账怎么办?在微信上收集证据,只要3步
欠债打官司需要多长时间?4种合法的快速追债方式
法律与生活
首页
>
法律知识资讯
>
法律与生活
配偶的债务该不该承担?法官判决案件一般根据这3点
时间: 2020-05-11 15:17:33
浏览次数:1676
夫妻为一体,那么夫妻一方的债务,另一方是不是天然就有承担的义务呢?这种为配偶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法律上叫做夫妻共同债务。要知道近年来涉夫妻共债的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配偶一方‘被负债’的现象已经成为新的‘家事欺凌’手段。不过有些情况确是夫妻串通在一起通过转移财产等手段恶意躲避赵武。所以“被负债”与“真逃债”的审查是当前审判实践的难点,对债务真实性的审查成为涉夫妻共债案件审理的难点,准确把握夫妻共债的认定标准,统一裁判思路是审判实践中的另一难点。那么夫妻共同债务满足了何种条件可以被认定呢?实务中有哪些标准?
根据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债务审理的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其中‘共同生产经营’认定标准应该如何把握,实践中的认识并不统一。以北京一中院审理的一起担保之债为例,丈夫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经查,该公司中丈夫占 60% 的股份,妻子占 40% 的股份,实际上是家庭为共同经营开设的公司。那么作为公司股东的妻子是否应当共同承担保证责任呢?
一审法院认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北京一中院经审理认为,对于这种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是否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不同情形不同对待。实践中应立足个案,严格遵循司法解释精神认定。本案因保证行为所带来的利益均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应是作为股东的夫妻双方共同追求的结果,符合司法解释中一方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要件,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是确立认定夫妻共债的基本理念。考虑内外部不同关系当事人举证的难易程度,法官应当充分运用日常生活经验判断以及高度可能性的证明标准,既要避免夫妻双方恶意逃债,同时也要避免夫妻一方离婚时被高额负债。
二是遵循认定夫妻共债的基本原则。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夫妻之间形成“共意”。共意既包括债务形成时的共同意思表示,也包括夫妻一方的事后追认,不仅包括书面形式,还包括实际履行行为; 二是夫妻之间实际“共享”。共享包括基于日常家事代理形成的“共享”,以及超出日常家事代理范围但该债务涉及的财产利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形成的“共享”。
三是具化认定夫妻共债的基本标准。需要说明的是,法院在认定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围时,不宜一刀切地以债务“数额”为标准,应综合家庭生活水平、借贷目的等因素,妥善平衡夫妻双方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构成“共同生产经营”的认定,虽然强调“共同性”,但“共同性”并非是指夫妻双方实际共同处理经营事务,而是指夫妻双方把经营活动纳入共同意志范围,同时经营收益也作为家庭收入来源。若夫妻一方隐瞒对方从事经营事务,并且所得盈利也没有作为家庭收入来源的,就不宜认定为共同生产经营。
打官司不想花钱怎么办
如果官司打输了,不但旧账要不回,还会凭添新的开销怎么办?针对这种问题,法宝在线通过“先打官司后收费”的颠覆性创新模式,对大额经济纠纷的案件进行垫付费用,垫付款项包括当事人诉讼及仲裁过程中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公告费、评估费和律师费等费用,只在胜诉且回款后才收取费用。败诉或没能成功回款,该笔垫付的费用由法宝独自承担,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原来,打官司不可怕,花钱还输了官司才可怕!
如果您现在正遇到法律纠纷的烦恼,一定要联系法宝在线律师,因为找法宝律师没有诉讼风险——案件不赢不收取任何费用!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法宝在线律师服务平台的在线律师,快速申请案件解决方案:
http://www.fabaofoundation.com/63657.html
下一条:
打官司请律师怎么才不会被骗?是否需要请律师看这4点
上一条:
什么情况下构成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的区别
电话:0755-25471673
0755-25471602
邮箱:FBfoundation@163.com
Copyright © 2016-2021 深圳法宝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123834号
部分法宝基金律师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BC座20楼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1506房
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站前五路111号嘉燕盈汇国际七楼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5号
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昌南大道108号泰壕珑原三期写字楼7-015号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128号联发国际大厦30楼
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阿里地区司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