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高利贷是怎么规定的?放高利贷,构成犯罪吗?

时间: 2019-12-12 15:24:25浏览次数:2418
现在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民间借贷活动也繁荣发展起来,于是手里有闲钱的人就想着捞点“利息”,而手头紧的人就想弄点钱“周转”,于是双方一拍即合,由此高利贷逐渐产生而来。那么什么是高利贷?放高利贷,会构成犯罪吗?
法律对高利贷是怎么规定的?放高利贷,构成犯罪吗?
一、什么是高利贷?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年利率超过36%的,视为高利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二、放高利贷,会构成犯罪吗?
按照一般的法律规定,放高利贷不一定会构成犯罪,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会构成犯罪。因此,满足一定的条件,高利贷可能会构成以下犯罪。

1、放高利贷,可能会构成高利转贷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也就是说借款人从银行获取贷款以后,主观上出于故意,为了获取高额利益,而将贷款高利转贷他人。构成此罪名需要满足转贷行为取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情形,其中"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违法所得(获取的利息等)在5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的。

2、放高利贷,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今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这意味着,过去不属于犯罪的高利放贷(年利率超过36%)行为,在10月21号意见正式实施后,满足一定条件,会构成犯罪。根据该意见,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对于何为“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意见也作出了细化规定。

高利贷、套路贷、恶意扣款、暴力催收……现实中,非法放贷已经成为社会上涉黑涉恶等许多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诱因,针对种种非法放贷乱象,法律已经重拳出击,某些心存侥幸的高利贷发放分子,还是及早收手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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