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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别人时注意这些,打官司时轻松追回借出去的钱
时间: 2019-05-30 15:55:49
浏览次数:2648
如今民间借贷纠纷日益增多,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纠纷尤为甚也,出借方由于对其亲朋好友的信任而随意出借资金,事后又不及时追讨,最后致使借款无法追回的情形经常发生,那么在平常的民间借贷中我们要如何有效地出借资金呢?
民间借贷应该形成书面的借据
由于民间借贷所牵涉的双方多是亲朋好友关系,出借人往往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据,实际上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可取。虽然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民间借贷必须订立书面的合同,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多数民间借贷的案件借款人常常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借贷事实而最终败诉。起诉时,要求借款人提供书面的借据或者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这里的事实证据一般指的是客观证据(如书面借款材料、转账材料或者短信沟通信息等),证人证言一般不包括在这里所说的事实证据。
尽量避免现金的形式出借资金
由于民间借贷是实践性合同,即借贷关系是否有效,要看出借人是否有出借资金,其和其它合同关系不同的地方,其它合同是双方签字盖章就生效,而民间借贷合同是以双方实际发生借贷关系才生效的,因此,多数人认为有借据就一定可以打赢的想法实际上错误的,如果只有借据而进行起诉,其败诉的几率是非常高的,因为一般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除要求有借据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已出借资金的证据予以证明。
如果出借借款的方式是采取现金方式出借的,往往无法留下相应的证据,出借人有可能会因为证据不足而败诉。所以我们在出借资金时,除了要求对方出具借据外,还要通过转账形式出借资金,并且在转账时注明资金用途为“借款”,必要时还必须要求对方出借收条,收条中注明“于某年某月某日收到某某人出借的资金(转账/现金)XXX元,双方约定于某年某月某日还”。
借据中应当注明利息
如果双方在借贷中有约定利息的,应当在借据中注明利息标准。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中无证据证明双方有约定的利息的,按无息借款处理,亦即在借款期间内不计算利息。但如果超过还款期限未归还借款的,可按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民间借贷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关系,是容不得马虎的,如果稍不注意则容易出现出借资金无法收回的情形,因此,在平常的借贷中,我们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最好是有书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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