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时间: 2019-05-21 11:41:45浏览次数:2227
01 . 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意思表示无关,属个人债务
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与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无关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02 . 经常性赌博一方短期内大额借款,非夫妻共同债务
经常性赌博一方短期内大额举债,债权人未证明借款人用于或其有理由相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系个人债务。

03 . 不正常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外债,非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中,婚姻存续期与夫妻共同生活是两项重要标准,其中夫妻共同生活是实质性要素和本质属性。

04 . 夫妻一方代替另一方签字担保,不应构成表见代理
夫妻一方代替另一方签字担保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该行为不产生担保效力,被代替签字一方不应承担担保责任。

05 . 诉请丈夫还款,判决生效后,可再诉妻子连带清偿
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判决生效后又以夫妻另一方为被告,要求连带清偿的,法院应受理并予实质审理。

06 . 夫妻一方分居期间对外大额借款,应属于个人债务
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核心标准,并非时间因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是有无因夫妻共同生活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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