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打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时间: 2019-05-06 15:24:49浏览次数:2367
以下,以房屋建筑工程为例,谈谈房屋建筑工程证据收集及相关注意事项。

1. 招投标资料(以强制招标项目为例)。包括: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招标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图纸等)、投标资料(包括报价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项目机构组成人员等)、中标通知书等。招投标资料在整个工程履约过程中占有很重要的作用,通常用来判定中标人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判定后续正式签订(履约)的合同是否正式有效,判定后续工程变更是否改变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规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等。《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该条第二款还规定: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一般认为第二款应当属于工程质量关键性保证之一。此外,《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还规定中标人违法分包、肢解转包等禁止性条款。由此可见在收集招投标资料过程中,尤其要注意上述法律条文相对应证据资料的收集。
拖欠工程款打官司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2. 合同成立、生效及变更证明(结合《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包括:合同(总承包合同、各专业分包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招标代理合同、委托检测合同等其他各类合同)及有关修改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签证单等。对于合同,是否存在“阴阳合同”。对于会议纪要,是否各方均已签字。对于工程联系单(签证单),是否仅有监理工程师签字,或者《监理合同》《总承包(专业分包)合同》对于监理工程师权限是否存在特别限制,且承包人是否知晓。

3.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书、结算书、决算书、价格调整文件等。对于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书,各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全部包含在预算(招标控制价)书当中;编制单位、编制人员有无盖章;编制单位、编制人员是否符合特定资质(有效期内)。对于价格调整文件,包括单价变更文件(综合单价调整文件)、主管部门信息价调整文件等。单价变更文件是否参考投标清单(投标文件)要求,是否符合清单规范要求等等。

4.施工记录。施工记录,包括:试打桩记录(证明实际开工日期,详见《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各中间验收记录、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各分部分项验收记录、技术联系单、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性施工组织、总体进度计划、季度(周、月度、半年、年度)进度计划、影像资料等。(限于篇幅该项内容尚没有详细展开,后续文章将详细介绍)。

5.施工图纸。包括: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图审机构审查资料、技术变更单、竣工图、电子版施工图纸等。

6.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主要为确定实际竣工日期,见《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完工报告、竣工验收记录(五方签字)、发包人实际占用证明资料等。

7.其他证据。包括:工程款支付凭证、发包方(承包方)供应材料和设备的证明、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建设工程三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法人资格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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