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拿到房产证可以要求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吗

来源: 网络,如内容涉及到侵权请联系客服,24小时内处理。时间: 2018-01-31 15:12:02浏览次数:1858
公民购买房屋的目的自然是想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要是在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最终发现自己没有取得房产证的话,自然购房目的就会落空。那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吗?下面,法宝基金法律服务平台的律师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没有拿到房产证可以要求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吗
现实生活中,没有取得房产证,要求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表现为:没有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屋转让,实践中主要是期房转让;卖方购买了预售商品房后,在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售,后来又因为房价上涨要求毁约,请求按照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卖方在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我国《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因此,卖方将期房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在实践中买卖双方可采用下列两种方式来处理未取得所有权证的房屋转让问题:

第一种处理方式是在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条件,即告知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小产证,待卖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及时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但是,如果卖方恶意不办理房地产权证并主张与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时,根据《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所以,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赔偿违约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种处理方式是买卖双方先签署购买房屋的意向协议书,约定待卖方房地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双方再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及办理过户手续。
由于期房转让限制颇多、变数不定,建议双方在买卖合同或者意向协议书中增加违约责任条款,提高违约金金额,加大违约成本,限制恶意违约,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是购房者没有取得房产证的话,此时并不会必然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律中规定其中只有几种情况下,才能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此时购房者的利益肯定是受到损害的,该怎么来处理才能维权,法宝律师也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房产纠纷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免费咨询法宝基金的在线律师。法宝基金法律服务平台首创零费用的风险代理模式,给委托人垫付所有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也就是说不用花钱就可以帮你打官司,而且还是专家级律师团队服务的模式,由一个专业的律师团队来负责案件。不花一分钱,一样可以赢官司。法宝基金的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真正做到团队强于任何单独律师。委托其代理诉讼自然比自己打官司来得可靠,与法宝基金签订委托合同以后,就可以将案件交由法宝基金的律师团队提供非常专业的评估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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