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打官司呢?2017年打官司最全攻略,打官司流程
时间: 2017-06-23 17:23:34浏览次数:1643
官司是我们维权的一个途径之一,那怎么打官司呢?最新的打官司应该掌握哪些攻略或者是流程呢?接下来法宝基金的专业律师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2017年打官司最全攻略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1.导诉员教你如何打官司
对于首次走诉讼途径的人来说,如何打官司就成了首要问题,往往去了法院却不知该找哪个部门解决问题。如今,诉讼服务中心就有了便民好帮手。中心进门处设置了导诉台和导诉员,导诉员负责对来访者引导,根据来访群众的目的要求将其引导到相关区域。
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设立了司法援助、案件查询、材料收转/约见法官、案件受理、案件受理/诉前保全、庭长接待、诉讼收费及复印打印八个窗口。每个窗口上方都贴有醒目的标示牌,便于来访者识别和办理手续。
中心将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程诉讼服务。这个措施给诉讼人员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通道。
2.打官司之必经过程
打官司一般须经过的是立案受理、庭前准备、开庭审理、上诉、申请再审和申诉、申请执行这样六个环节、在这六个环节中各个环节也有不同的要求和程序,以及需要准备的不同材料,那么都包括哪些呢?
下面就一个一个的仔仔细细的为大家掰扯掰扯…
一、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二、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
对当事人而言,首先,当您或您单位被起诉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或您单位应当依法应诉,并应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副本,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间内提交相关证据。其次,应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
三、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件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归纳本案的焦点,审理即转入辩论阶段。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由法官当庭作出判决。如果案件复杂不适宜当庭宣判的,则定期宣告判决。
四、上诉
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五日,裁定为十日;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日,裁定为五日。
五、申请再审和申诉
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确有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申诉。申诉期限为从裁判生效之日起至被告人刑罚结束之日后两年。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或者申诉,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或者申诉书,并附原裁判文书,有新证据的,应当一并提交。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再审或者申诉不影响已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六、申请执行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为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正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